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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在安哥拉,在站在天台上就能看到泰姬陵的guesthoe里,我还在听这首歌。这个世界会好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孤独是顽疾,走再远的路我都无法治愈自己。风雪夜归人前两个月我晃荡在印度,那个传说中亚洲最神奇的国家,那个传说中所有人都开了外挂的国家,那个我们对它的认知仅仅停留在咖喱、飞饼、歌舞电影、一吹笛子就有蛇出来跳舞的国家。在我踏上那片土地之前,我对它的认识也不过如此。揣着四百美金,拖着那个极不合时宜的白色大箱子,我就那样毫无准备地奔赴了印度。从11月到1月,从热带特有的高温天气到后来大雪封山,我经历了很多,以至于我回来之后,所有人都说,你好像有些什么不一样了。2011年10月27日我从昆明出境,到泰国清迈,半个月之后从曼谷飞到印度第二大城市加尔各答,接下来是一段我永生难忘的旅程。十四个城镇,无数个凌晨在月台上跟一大群印度人一起挤火车,吃了无数张远不如我们以为的“印度飞饼”好吃的饼,写完厚厚一本日记,在那本日记里夹着好几张火车票、四片菩提树叶、路上认识的朋友给我的小卡片……2012年1月14日晚上,我终于从印度首都新德里离境,飞回中国,夜航中看着地面上的灯火离我越来越远,月亮悬挂在头上,回家的路就在前方。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我说不清楚是为什么,在飞机上我哽咽了,看起来似乎是因为这磨难重重的旅程终于结束了而感到高兴,但事实上那种情绪很复杂,我得把它一点一点掰碎了才看得清楚。在新德里机场,离登机还有六个小时的时候,这种复杂的情绪就牢牢地抓住了我。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我茫然地看着天空,那一刻我觉得世界好大,随处可去,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世界好小,我其实根本无处可去。我不敢跟任何一个朋友说出我内心最真实的感受:我不想回来。不想回来,是因为又要回到每天睁开眼睛就能想到接下来的一天会发生什么事,和谁在一起,午饭吃什么,晚饭吃什么,他们会说什么话,说到什么话题的时候大家会附和着笑……亲爱的,我真害怕。就是因为害怕这样的生活,所以我总是拖着我的箱子跑得远远的。就是因为害怕自己沉迷在这样的生活里渐渐忘了曾经坚守的、曾经追寻的,所以我总是告诫自己不要让自己过得太舒服。只有安逸过,才知道安逸的滋味有多好。也只有安逸过,才知道自己没法就这样甘于安逸。在长沙落地的时候,正遇上今冬的第一场雪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去接机的朋友看到我时有那么几秒钟没说话,他们大概是觉得我当时那个样子有点丢人。我的头发很油,脸也很油,上身裹着个粗糙的墨绿色毯子,下身穿了四条阔腿裤,脚踝上套着两个抓绒袜套,脚上一双脏兮兮的帆布鞋。他们说,快回去换身衣服吧,你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好像个神经病。神经病的世界,正常人是没法理解的吧。作为一个神经病,我是有我的骄傲的。我就是想做那种把我的一辈子,过成别人的几辈子的人。我就是想做那种在努力实现自己理想人生的路上,从来没有放弃过的人。我们到底要做怎样的自己如果你看过那部著名的电影,一定也忘不了那个宁可放了六吨炸药跟船同归于尽,也不肯从那艘破船上走下来的钢琴师。活下去,还是心安地活下去,也是个问题。大多数人都会告诉你,无论如何先活下去。他们也都是为了我们好,他们吃过这样的苦所以不愿看到我们重蹈覆辙。然而有一些人,他们把心灵的舒适看得更重要,生死则次之。所以凡人可以忍辱,天才却宁可玉碎,都得到了自己最看重的东西,谁也没错。到底要做什么样的自己,我还是没有一个清晰的答案。借廖一梅的话来说,人要掩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这一生,但是巧妙地度过这一生有何意义?不过是辗转腾挪的生存技巧,这些技巧掌握得越多离真相和本质就越远。我当然不是天才,我想我大概是个怪胎。我不知道要将心放在这个疯狂世界的哪个角落2012年春天的雨水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充沛,很多城市已经两个月不见阳光,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发泄抑郁的文字,潮湿的春天激荡着寂寞的回声。是的,这个春天,没有快乐的人。在这样压抑低沉的大环境里,社会学专家、心理学专家给大家的药方仍然是过去那一套,要大家尽量多参加团体活动,多跟人待在一起,减少独处的时间,让自己融入集体中去,这样有助于缓解郁闷的心情。我没有听专家的话,在闹市中突然流下眼泪那一刻,我知道任何药方都不可能治愈我的孤独。我们的美梦,重来已无用如果十年后我还活着,回想起2012年的春天,也许会是一种很超然的心情。但十年前的这个春天,我不太好,可以说,很不好。两个多月的阴雨天气过后,周末里,终于见晴了,我被一群整天没事就操心国家大事的朋友强硬地拖出去爬岳麓山。我涂着大红色的唇膏,穿着同色的毛衣,涂着同色的指甲油,整个人像是从三流时尚杂志中走出来的模特,路上的人都多看我一眼,我也知道自己有多突兀。那天晚上,李志的巡演终于到了长沙站,场地被主办方临时换到了八十年代跳迪斯科的某舞厅,估计95后的小孩子都没见过那种地方,顶上有个球状的镭射灯,舞池周围陈列着年久的红色灯芯绒沙发供客人休息。从进场开始,我便有些失望,但仍然凭着对李志的音乐的喜爱,拼了命地往前挤,终于给我挤到了第三排。站在我后面的两个男生都很小,其中那个举着单反的一个劲地问我,你哪个学校的啊?是不是学表演的?我笑得很豪放,告诉他,我是曲艺团的。从第一首歌的《欠揍》开始,人群就像集体打了兴奋剂一样,我生平头一次知道原来听民谣歌手的专场竟然也可以玩pogo!闭塞,闷热,拥挤,还有直冲脑门儿的汗臭味,差点儿要了我的命,第一首歌还没唱完,我就已经坐到了我之前描述过的沙发上。我不知道如何措辞才能委婉地表达我的失望。过去,我一直为没能够看一次李志的专场而感到遗憾,当年他籍籍无名时,我沉迷于声色犬马,等我补上民谣这一课之后,拜文艺青年们所赐,他已经红遍大江南北。就如同我怎么都没料到,仅仅长沙这个城市就卖出去五百多张票。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喜欢他的音乐或者文字,你一定会有一种很奇怪的心理,那就是,你希望他不要太红。不要红到尽人皆知,不要红到街知巷闻,不要人人都会唱他唱的歌,不要红到人人都看过他写的书、他写的博客。你希望越少人知道他越好,越小众越好,你恶毒地希望他永远怀才不遇,永远是属于你一个人的秘密。这种感情,大概就是扭曲的粉丝的爱吧。那天晚上,我坐在沙发上,一边抽烟一边跟身边的闺密说,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年纪大了,看到这样嘈杂的场面,只觉得吵,很不喜欢。我想要的是一个人一把吉他,安安静静地唱歌。两三年前他在长沙的演出,台下只有稀稀拉拉的几十个人,他朋友在门口卖t恤筹款给他做专辑。我可以想象那一定是很清苦的生活,但作为歌迷,我更喜欢那个时候的他。然而人总是要长大的,长大是一个把棱角一点一点磨去的过程,如同已逝的史铁生所说,人不是一下子死掉的,而是先这里一点,而后那里一点,慢慢地死掉的。散场出来,已是深夜,我沿着静谧的街道走了很久很久,脑袋里反刍着几句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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