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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一种逃避,只是我真的不愿意继续这么裹足不前下去,我已经十七岁了,该是重新出发的年纪了。
为了长大,我想告别初恋,告别我的米米。
bonjour,我是米米。
呃,正确说来,我的原名应该是:米雪儿.皮耶。有些绕口对吗?所以我通常喜欢告诉大家,我叫米米,而不是米雪儿。
但基于我护照上的名字来推测,没错,我不是台湾人,也没有半点混血的痕迹,只是个没啥了不起的纯正法国人。
唯一和台湾扯得上关系的就是,我有一对爱好流浪的父母,总爱游历闯荡全世界,当年他们带着唯一的行李——我,到处旅行,整整过了五年这样任性的生活,就连在台湾,他们也只准备待上一年而已。
可是,当留在台湾的一年期限已到,我却不肯走了。
好奇怪,其实我并不讨厌小时候——到处认识不一样的朋友、不一样的天气、不一样的环境的那种生活,因为那代表着我可以一宣买不同形式的新衣,可以重新学习当一个新的米米。
老实说,想留下的原因,我已经记不得了。
据妈咪的说法,当时的我,就这样紧紧揪住阿睛的衣角,躲在他身后不肯出来。
后来,我的父母只好放弃,把我暂时托孤在赫家,留在台湾生根发芽;至于他们,照样离开,照样流浪……但,我并不因此而觉得他们不爱我。
事实上,我很清楚他们有多爱我,所以不愿意勉强我流浪,虽然我现在是一个人住在爸爸为我买下的大房子里,但他们每年邮寄回台湾的爱心玩具,几乎堆满家里所有的空间,我想我很幸福。
至于寂寞,我没有那个空闲。
因为我身边有太多爱我的人;隔壁的寒哥哥,虽然现在拍电影很忙,但只要抽空回家,第一个见的人一定是我。
赫爸爸、赫妈妈宠爱我的疯狂,更是病入膏肓。有时候我几乎以为,其实我才是赫爸、赫妈的女儿,而至于他们的两个儿子,应该是寄住在隔壁的陌生人吧。呵呵!
其实,光凭现在我只会说国、台语,剩下大半的法语记忆却都忘得一干二净的好本事,就该清楚,我是不会寂寞的。
还有,阿晴……
隔壁家的阿晴和我同年,只比我大一小时四十分钟又两秒喔。
让我最在意的事情是,每次我帮赫妈妈晾衣服的时候,总会发现不管阿睛的哪一件衣服——冬天的大毛衣还是夏天的短t恤,衣服的下摆,总会有个洗不掉的黑印子,呵呵!
我知道那是怎么来的唷!
那是我不爱洗手的脏手印,眷恋着阿晴的每一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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