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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斯比点头,“地位越高越好。”她唇边泛起笑意,眸中闪过一丝狡黠,“皇子如何?”路斯比愣了几秒,顿时大笑出声,“我怎么忘记皇子殿下了。”除了皇帝,还有谁能比皇子的地位还高。“那就是可以了。”她露出欣喜之色。“何止可以,而且还可以大摇大摆的进去。”路斯比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让新出生的皇子,拜祭先皇有何不可。”“明天萨鲁会去边境的直布罗陀,趁他不在我想尽快把这事情给了解了。”省得他在耳边啰里啰唆的。“好吧,那就明天吧。”他是赫梯的第一神官,这些职权还是有的。阿尔缇妮斯眼中精锐之光乍现,知道成败就在此一举了。*次日正午,阿尔缇妮斯便抱着长子,堂而皇之的进入了位于哈图沙什成百里之外的皇墓群,与埃及金字塔不同,赫梯的陵墓建造的与一般宫殿无异,不过因为赫梯实行土葬,所以主殿是在地下,有层层石门把关,殿壁上则用鲜艳的色彩勾画了栩栩如生的赫梯众神,以及描绘死者功绩的壁画。她在祭司的陪同下,步入奴旺达二世的陵墓,石门被关上后,隔绝了殿外的高温,殿内烛火通明,使得金漆雕花的石柱分外亮眼,七彩斑斓的壁画在火光的映衬下,宛如琉璃水晶般的亮泽,更别提那些陪葬品,黄金白银,玛瑙珍珠,比比皆是,华贵的让人乍舌。按照律法,她是不能靠近棺木所在的地下内殿,只能在外殿对着奴旺达二世的画像叩首,然后祭司会以神子的身份,默念祭文,拜祭仪式就算结束了,不过,她此行明是拜祭,暗是验尸,随她入殿的祭司,早已被偷梁换柱了。“阿尔,真的要这么做吗?”卡布斯揭下祭祀用的面具,忐忑不安的问道。她抱着儿子,小心翼翼的走在螺旋向下的楼梯上,听到他的话,不雅地翻了翻白眼,“都已经来了,你还那么多废话。”他提着烛台,搔了搔脑袋,“我只是不明白死人有什么好看的。”“是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唯有死人不会说谎。”“啊?”他愣了一下,有些莫名,见她没有解惑的意思,也只好讷讷地跟在她后面,免得惹她生气。很快,他们就来到了棺木所在的殿门外,卡布斯用力推开七彩斑斓的石门,入目所见的就是悬挂在殿墙上那数量繁多的夜明珠,晶莹透亮,使得殿内亮如白昼,用黄金雕砌的巨大棺木放置在正中央,周边整齐的堆放着陪葬品,数目之多几乎堆成了山,正对着大门的墙壁上,画着一副栩栩如生的巨幅肖像,那金边紫衣的男人,她一眼就认出了画中人是谁,这和外殿那副不同,无论是颜色还是镶嵌的宝石都更为华丽,特别是他头顶上那顶皇冠,完全1:1复制,缀满了宝石和玛瑙以及珍珠。画中的努旺达二世,很年轻,褐发灰眸,身材挺拔,眉宇间气质高贵,但似乎缺少了点什么,看上去没有萨鲁那般的王者霸气,更多的是儒雅,和蔼可亲的就像是个邻家大哥哥。“咿咿呀呀……”她怀中小家伙,像是看到了好玩的东西似的,手舞足蹈的叫了起来。“乖,别动,妈咪在办正经事。”她轻哄着,瞧他不像是饿了,反而一脸的兴奋。“他可真像你,到这种地方一点都不害怕。”卡布斯揶揄道,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他用手指逗弄着小家伙的下颌,所谓爱屋及乌,他又是自己亲手接生,所以对他是宠爱不得了。小家伙被逗弄得咯咯直笑,吐出口水泡泡,喷了他一脸。“别闹了,你去把棺木打开。”她擦拭着儿子嘴角的唾沫,催促道。听闻,卡布斯惊得合不拢嘴,“你要我……”他颤抖地用手指指着棺木,再指了指自己,“要我打开!!”说完,他像拨浪鼓般的摇头。她狠瞪了他一眼,“难道你要我动手吗?”她晃了晃手中的儿子,而且她未必有力气能推开它。卡布斯垂下首,一副哀怨状,视线落在黄金打造的棺木上,又看了看她和孩子,哀叹了一记,蹙眉走到棺木旁,犹豫不决。“快一点。”她叫道,走到他身边推了他一把。他咬了咬,闭上眼睛,抬手触棺,心里默念了几句,便狠推了一把,轰隆隆的声音响起,他用尽了力气,只推开了一个小口子,连手都伸不进去,只好再使力猛推,好一会儿,他才将棺木推开。阿尔缇妮斯踮起脚,朝棺木内张望着,可惜身高不够,还差半截,不禁在心里咒骂着,没事把棺木弄得那么高干嘛。她看了一眼身旁气喘吁吁的卡布斯,他的高度刚好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形。“卡布斯,拿右边的脚骨给我。”卡布斯吓得岔了口气,呛咳出声,“你…还要我…拿…他的…骨头。”她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现在就他们两个人,她又拿不到,四周又没有凳子,更何况他是医生,腿骨能够分得清。“阿尔,饶了我吧。”他哀叫,急忙退离棺木三尺,打开棺木对他来说是极限了,还要拿死者的骨头,不如杀了他吧。“我们是来查案的,你给点责任心好不好。”要不是儿子只肯要她抱,哪还需要他帮忙。“真的要拿?”卡布斯抖声问,有点后悔自己的好奇了。“非拿不可。”卡布斯叹了口气,哀叫着自己是上了贼船了,只好慢吞吞的走到棺木旁,惊惧地吞了口唾沫,扶着棺木朝里看去,他本就是个医生,死人骨头是不怕了,只不过,现在的状况不一样,这里又是坟墓,总觉得诡异的很。黄金打造的棺木里覆上了一层白色的软垫,光泽亮丽,上面躺着一具身着金边紫衣的枯骨,虽然死者已死了三年,但无论是软垫也好,衣服也好,依然崭新如昔,泛黄的手骨握着一根七寸的权杖,卡布斯看到胸部就不敢往上看了,因为他很清楚,这具尸体是没有头了,看了也是白看,而且他怕看了,晚上会做噩梦,他摸索着尸骨的腿部,从衣裙下,颤抖地拿出一根,冰凉的触感让他心头顿时一凉,闭上眼睛,捧着它递给阿尔缇妮斯。这是一截白色小腿骨,光滑坚韧,表面光滑,而且粗壮,骨密度很高,看来很年轻,她仔细审视着,仿佛像是在看一件价值连城的艺术品,将骨头翻转一圈,她嘴角笑意涌现,像是如获至宝般的,又仔细看了一会儿。果然,她的猜测完全正确。“你可以放回去了。”笑意犹在,她紫眸愈发的晶亮。卡布斯捧着骨头,如释负重,急忙将骨头放了回去,他本来是想直接扔进去的,可是这么做太过分了,他们已经打扰他的安眠了,好歹让他‘睡’得安稳些,将他腿骨放回原处后,心有愧对的整理一下皱褶的衣裙,算是为他们所做所为弥补一下,整理之余,他的手像是碰到某种柔软的东西,摸索了片刻,感觉不出是何物,处于好奇,大手一抓,就拿了出来。“阿尔,你看这是什么?”他扬了扬手中的物品,从来没看过这种布料,好轻,好柔软,就像是羽毛般。阿尔缇妮斯见到他手中的东西,突兀的一愣,这个好像是绢丝,她伸手抚触着,丝滑如水的触感,冰凉沁心,“真的是绢丝!”她惊叫,但这不对呀,这个时候,西亚应该还没有绢丝才对。“绢丝!?”卡布斯疑惑的重复道,他没听过这个词汇。“这是用桑蚕吐出的丝做成的。”绢丝的诞生可以追溯到是中国殷商时期,是除了纸之外,中国的又一大伟大发明,虽然没有列入四大发明之中,也算是极其惊人的发明,算一算,现在这个时候正是中国的殷商时期,难不成像是丝绸之路那样传过来的。“你知道得真多。”他不止一次的想过,她到底什么来历,怎么什么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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