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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宝绪,你要不要嫁给我?
这句话我说过好多次了,但好像没有一次是认真的。
可是丞宝绪,你要不要嫁给我?
……
我出生在广东的一个渔村,家里有座很大的祠堂。我爸爸姓林,镇家兴国修德抱朴,到我这一代,是朴字辈。
寻理,我应该叫做林朴某,朴素、朴实、朴学、朴秀什么的,想象一下,老师用粤语唤我名字时,自带一种旧社会私塾的古朴音腔。我妈说,太乡气,所以没有用,后来我又听见有这么一个说法,女孩子其实是不循字辈的。
我想成为一个男孩子。因为丞宝绪,我想成为一个男孩子,经过她的身体,蜕变为一个男人,继而成为一个父亲。我想尝试让丞宝绪怀孕的感觉。
我这么说,可能你们会觉得我一定是个假小子,恰恰相反,我在高中以前,是跑步都要夹着膝盖扭拧的。
我喜欢风流倜傥的男人,至少在初中以前是坚定的异性恋——
不,不是那么回事。
或者我是个同性恋,早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见端倪了。我还记得被小女生拉着过家家,为选房子,开灶子,生孩子的“婚姻”细节争拗……冗长而无趣,唯有最令人兴奋的难忘的一点细节,多年后我还记得,我吻了那女孩的嘴。
这属实是一段罪恶又糟糕的回忆,在心智不健全的孩子身上,却包含着那些没有感情、赤丨裸丨而原始的行为。
不,你们一定会说我的初吻丢的太早,可我坚持那不是初吻。
我的初吻,在高中暑假的一天夜里,以开玩笑的形式开始,心雷如鼓的自我怀疑结束。浅尝辄止,转瞬即逝。但自从我吻了她的嘴开始,我变成了一个“恶心”的人,我不再惹她心疼,不再可爱,不再温柔,我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变态。
于是我这个漂亮的变态,孜孜不倦地持续加深自我的内外修养,执迷不悟地向着这条道路一去不返。
我的父亲是个土著商人,在本地颇有名望,是地方工会会长,一年到头,乡绅富贾围着他转,威望令他男权意识很重。
然而我的母亲却不是个传统的家庭妇女,她性格强势,事业有成,所以父母不睦,是我童年的家常便饭。
家境带给我极大的自由,我从来不为生存而学习,不会驾驭财富,视金钱如粪土,十块和十万块对我而言,几乎没有差别。
大学毕业,我去公司实习,每天穿着套裙,带着职业的假笑帮前台给一众同事发水果,发邮件,给老板送杂志,没有成就感,偶尔周末还要被加班,我态度敷衍,情绪不加掩饰。三个月过去,等不及老板炒我,我率先炒了老板。
人事被我这种没用脾气还大的作风震诧得目瞪口呆,竟反过来问我是不是对公司有什么不满,我说,我要出国读书。
我忘不了那时人事的表情,那张——控诉废柴命好社会不公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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