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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她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艾斯翠德脸上突兀的笑容:“怎么了?”
“没什么,猊下。”艾斯翠德回答,“在下只是感到高兴。”
“高兴?”
“是的,高兴。”她说,“虽然一切才刚刚开始,但我心头总有种奇妙的预感……这片土地一定很快就会好起来的,猊下。”
第262章
“陛下。”两鬓斑白的骑士提醒道,“缰绳快要从您手中落下去了。”
玛格丝回过神,重新握紧缰绳,黑鬃牝马喷出的热气在冷风中化作白雾——精力充沛的小姑娘,她感受不到那股热意,内心却奇妙地安定下来:“我没事,菲尔茨大人。”
“北方的寒风比想象中锋利得多。”菲尔茨·阿什利是廷塔哲家族的老臣,玛格丝年幼时便受他照拂,对她而言,对方就像亲叔叔一样亲切,“您的脸简直比雪还要苍白,不如先回马车上,等即将抵达洛锡安的时候,您再骑马进城。”
“无需担心我,大人。”她勉强笑了一下,“我只是……有些不安,毕竟我已经离开洛锡安快两年了,也不知道那里现在是何等境况。”
是的,两年——当初摩根以利恩斯王和纳罗王的军队在附近骚扰为由,送信要求洛特派兵护送物资的车队通过战争地带,否则绝不启程。
她的丈夫自然不会为了她的母族去触这两兄弟的霉头,使魔带去的信函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玛格丝便这样顺理成章地留在了康沃尔。
她本以为自己只会待到来年秋天,没想到第二年摩根主动挑起了和利恩斯王的冲突——虽然她实际只是驱赶了那些在康沃尔周边骚扰的军队,顺便巩固了边境的防御,但摩根还是以战争为理由送信请求自己的姐夫派兵支援。
当然,那些信函依旧无一例外地石沉大海了,于是玛格丝回程的日子又延后了一年。
“只要不是洛特王从田里种出了金子,就没什么好担忧的。”菲尔茨打趣道,“还是说,您其实是对我这老骨头的武艺不放心?”
“当如不是!”玛格丝急忙道,“您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骑士之一。”
“''之一'',而不是唯一。”菲尔茨故作夸张地皱皱鼻子,结果被自己的胡子挠得有点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玛格丝轻声笑了起来。
看见她得以放松,老骑士也爽快地笑了:“您终于又露出笑容了,真叫人高兴。”说罢,他叹了口气,“可惜啊,若我再年轻二十岁,怎么会轻易让艾斯翠德爵士独占鳌头?”
“我还以为您会说''绝不会让廷塔哲首席骑士的称号落到艾斯翠德爵士头上''呢。”
“我也希望自己能这样夸口。”菲尔茨说,“可我是一个实诚人,陛下,我在她这样的年纪,论实力只配给她当侍从。光是看她在战场上的表现,谁能想到她从学会拿剑到现在不过短短四年呢?”
“艾斯翠德爵士确实天生英勇善战,但她有妖精之铠,还有那把神奇的钢剑。”玛格丝宽慰道,“单纯论实力,您并不落后她多少。”
“灰眼是她的家传宝剑,而妖精之铠是她用自己的忠勇换来的,这些东西确实于她有益,但也是她应得的。”菲尔茨很坦然,“不过,哪怕您不相信我,也该相信廷塔哲的骑士团。这群小伙子都是好样的,也都足够幸运。在我年轻的时候,教官可不t会从如何装马镫开始教起,他们只管让你坐上去,让马往前冲,没摔死就算学会骑马了。”
“别这么说。”玛格丝有些责怪地看了他一眼,“您对我而言就像艾斯翠德爵士对摩根一样可靠。”
对方放声大笑:“您的话真让我心里熨帖,但我后面那句也是实话。”他瞥了一眼身后的年轻骑士们,“他们生在最坏的年代,也是最好的年代——我这么大的时候,几乎向我父亲哭干了眼泪,才换来了一副好盔甲和一套好马鞍。”
玛格丝随着他的目光看去,身着盔甲的骑士们整齐地跟在他们身后,宛如一条奔腾的钢铁洪流,阳光映照在银灰色的金属表面熠熠生辉,好似寒风拂过江河时的粼粼波光,墨绿色的斗篷上堆满了霜雪,但依然看得清上面用银色丝线绣着的大角鹿。
护送车队中,有七成是廷塔哲第二骑士团的成员,剩余三成是阿什利家族的人。精良的武器、盔甲和斗篷不过是廷塔哲最常见的配置,每位骑士都配有战马和定制的马鞍,并且具备最基础的文字读写能力……摩根对于子民要学会认字这一点非常执着,这也是玛格丝少数不太能理解她的地方。
也只有廷塔哲家族能对麾下的骑士投入如此高昂的开销——通过出售锡器向高卢人换取低价铁矿,再运回不列颠进行冶炼,廷塔哲已经一跃成为了不列颠最富裕的家族。逐步铺展的航运贸易,回暖的农收和畜牧,兴隆的手工匠坊……目睹如今的康沃尔,谁能想到这片土地两年前会是那般光景?
从田地里种出金子——菲尔茨适才提起这句话是出于揶揄,但对不列颠南部的绝大多数国家来说,这就是康沃尔近几年的真实写照。
因为信息的缺失,极少有人知道廷塔哲的财富是从何而来,流传最广的说法是王女离开卡美洛特时带走了龙的财宝,可惜据她所知,他们口中的“王女”在前往康沃尔的旅途中大多都是风餐露宿,最后抵达廷塔哲堡还是搭了别人的顺风车。
想到这里,她遂叹息一声:“我忽然想起了柯伦·特勒伯爵……那个可恨的叛徒,摩根究竟为何要给他解药?要我说,就应该像舅舅那样用毒药控制他,天知道他什么时候又会将廷塔哲卖给别人。”
“柯伦的次子坤兰能力相当出众,猊下很器重他。”菲尔茨答道,“赐予解药也算是卖给他一个面子,反正他的父亲已经被毒素侵入肺腑,只剩下一年可活了,他那得了性病的兄长也会很快追随父亲而去。他继承爵位的时候刚好满二十岁,正是身强力壮,担负得起责任的年龄。”
“也是,命运已经赐予他们死亡。”玛格丝陷入回忆,在启程之前,摩根对她交代了类似的话……只是这一次命运指向的对象是她的丈夫。
又过了半天,他们终于抵达了洛锡安。浩浩荡荡的物资车队将洛锡安最宽阔的街道都堵得水泄不通,百姓们站在街边好奇地观望着,神情中充满了渴望。玛格丝仍记得摩根的叮嘱,御马走在队伍的最前方,昂首挺胸,让人们将她的形象与这些物资联系在一起——王室能够得到这些援助是因为王后,而王后能得到这些援助是因为她姓廷塔哲。
无数道目光落到自己身上,让玛格丝略感紧张,但她并不后悔自己没有选择坐马车。事实上,她甚至开始理解为什么洛特和他的将领喜欢在旗开得胜后骑着骏马一路小跑回王宫,这种万众瞩目,受人敬仰的感觉真是好极了,使人陶然而醉……
从小到大,所有人都教导她该如何表现得优雅而矜持,如何做高贵的淑女,难道她是天生就只会对男人的打量羞涩一笑吗?曾几何时,她也和她的表兄们并肩骑行,享受着清风拂过面颊的快意……直到她的双腿间第一次流血,于是她的表兄们开始拿剑,训练猎犬,她则在修女的帮助下穿上沉重的衬裙,学习如何当一名害羞微笑的新娘。
然而,这种微醺的感觉在见到洛特的瞬间消散了。
往日的伤痛——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去遗忘,曾以为那段岁月已经无法再困扰她了——可在见到丈夫的刹那,恐惧再次如海潮般淹没了她。过去的事情从未真正过去,它们只是隐藏起来,一直与她如影随形。
“陛下。”菲尔茨轻声唤她,“您把缰绳勒得太紧了。”
玛格丝听出他的言下之意,深深吸了一口气。
不要害怕,玛格丝……即使你的内心被恐惧占据,至少也别让人看出来。
由于这次从廷塔哲来带回了大批的援助物资,洛特亲率大臣们前来迎接她,神情显得格外亲切,仿佛对她日思夜盼一样……如果他这两年真的改了性子,贵族们早该争先恐后地将女儿送上空悬的王后之位了,何必要等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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