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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当我听到那声“还我命来”时候,瞬间的惊骇,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不是我昏了过去,我的身体还是站着的,只是我所有能进行意识活动的细胞都发挥不了作用。当她的第二声还我命来的声音传来,才激醒了我意识,我才感觉到我整个身子就像是脱光了衣服置于凛冽的西北风那般。我瑟瑟发抖,鼓瞪着眼球定定看着那个女鬼。
“还我命来!”那个女鬼平端着双手,一步一步的向着我跳了过来。
我双手微举,做着投降状,只有求饶的份,没有对抗的胆,死鬼的本领比我们活人强,活着的人不得对他们礼让三分。还好,那个女鬼一跳一跳的动作还不算太快,而我一看到她离开了那个唯一能出去的门洞,一个冲刺,最远距离地绕着她插向门洞,向着电梯间跑去。
当我随着电梯下到了二十层楼的时候,有一个打扫卫生的清洁工走了进来。我刚松下来的心又紧张起来,要知道鬼是变化多端的,说不定眼前这个清洁女工就是刚才那个披头散发的女鬼附了身,我狐疑地眼睁睁看着她,心怕她在我一眨眼睛之际就变成了女鬼,这电梯里的空间小,那可真是无路可跳。
那个大约四十岁左右的女工被我看的面红耳赤,快快的瞟了我一眼后,就移开了目光,而且还微微的低下头,怪不好意思的。
就在这时,电梯又停了下来,一个西装胖脸的男人走了进来,我看着那个男子,又看看那个还红着脸的女工,我顿然心平气和。我想,要是这个女工是鬼,我们两个男人对付她不说绰绰有余,但也势均力敌。要是那个男的是鬼,那我和这个清洁女工对付他,虽然略显输相,但有一个活生生的人和我一起战斗,至少也给了我精神上的鼓舞,总比我一个人面对女鬼强多了,同一条船上,她也会给我打打下手,也让女鬼有所顾忌。
平安无事地到了一楼后,我才想起我那个垃圾桶还在那有鬼的那一层楼,但我没产生要去将它推下来的意思,下面还有一个垃圾桶,只不过的是一个垃圾桶没有两个垃圾桶方便,但小命要紧。
回到家后,我一直在床上辗转反侧,时不时向门口方向看了一眼,想到怕处,翻身起来。弯腰提背,到床上床下,边边角角,所有隐憋的地方都巡视了个通透,才又躺在床上,这样反反复复到了天亮,我才睡去。当外面的嘈杂声吵醒我的时候,天已大亮,一骨碌坐了起来,想起昨晚那鬼的事,我有些犹豫不决,一番思想斗争,我还是到了天水一方大酒店。不过,这回我在电梯里按楼层数字键的时候,特别的小心,心怕一不留神又按错了到了那大楼顶部。根据那电梯提升机器声判断,昨晚那层楼应该是这座大厦的顶部,也就是四十二楼,我本想到二十四楼的,当时脑子走岔,把二十四这个数据处理成四十二后传递到了手上,才遇到了那要找她命的女鬼。
我提着心子吊着胆子把一天的事干完后,来到垃圾房,我要把我从楼里各个地方收下来的垃圾,在这个小小的垃圾房里分类,才又转手卖给人家,当我整理一叠报纸时,不经意地看到了管娃子三个字,我格登了一下,它可不是一个常用词,我拿起来就细读起来。原来是一则寻人启事,标题就是寻找管娃子,我简略的看了一下,知道就是那个双碑的眼睛不好使的老头找我了。
接下来,我以飞快的速度处理完这些垃圾,家也不回,就地向一个还没下班的管理花草的男人打听了一下从此地到双碑的公交路线,家也不回就向双碑赶去。
我推开那扇半开半掩的院门,院坝上灰尘扑扑,杂草丛生。我想,还是上次我打扫过后,就再也没有人打扫,那个老头,就真的没有一个人来看过他,他就真的没有家人,就算没有家人,总得有个三亲六戚什么的,难道他们就没一个人来看过他,或许说他们来看过他了,也没给他把院里房内清理清理,那寻人启事,又是谁帮他登上报纸的。
还没进屋,我就听到了那个老头的咳嗽声,并伴随着低沉的呻吟声。我三步并着两步就走到了里屋,向床边冲去,他虽说不是我的亲人,但他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对他,不知不觉间有了一种远房亲戚的感觉。来到他的跟前,我不知道该怎么叫他为好,我只轻声的问道;“你怎么了?”
老头这才意识到有人到了他的床边,睁开又红又涩的迷盲的眼睛;“你是管娃子吗?”
“我是。”我说道。
老头努力的想支起身来。
我连忙扶着他,把他放了回去。“别起来。你怎么了?”
“我没什么。”老头说,“我好想你啊。”
“我也很想你,只是工作忙,现在我不是来看你来了吗。”我撒了谎,其实,要不是我看到那寻人启事,我差点儿就把这事忘了,上一次,我都是在走头无路的时候才想起他来的。
“好,好,好,来了就好。你,你先坐一会。”说着,老头又喘咳不止。
我一看老头有些不对,用手向他的额头一探,才发现他发高烧,我急忙把他扶起,“走,我送你到医院去。”
“都是老毛病,没什么了不起的。”老头说,“过几天就会好的。”
我知道老年人的脾气,就像我父母一样,除非他们痛的隔死不远了,才到医院去。否则总觉得自己像年轻时一个样,自己和自己打打马虎眼,就渐渐的好转。可上了年纪的人,抵抗力下降,不上医院让医生语重心长地宰一刀,那病就硬是跟着你生死相依,蚕食鲸吞着你的身体直到和你同归于尽。不由分说,我就把老头扶起来,问清他医院在什么地方。
“管娃子,我看我们就不要到医院去了,你给我搞点儿红糖姜汤给我喝,就会好的。”
“不行,你的病红糖姜汤是喝不好的,非要去输盐水不可。”
“可我……”老头欲言又止。“可我没钱上医院啊。”
没钱?我愣了一下,但很快就说:“我有钱。”我想到了周合全临走时给我的生活费。“走,我有钱,我给你看病去。”我想老头的病要紧,行走江湖,义字在先,虽然我不能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豪侠壮士,但把我自己的生活费抽点儿出来,给曾经救我一命的老头治病也还是做得出来的。
我把老头执着地拽着就来到了医院,医生一看,不厌其烦的就责怪我怎么不早一点儿到医院,说我的爷爷都病成这个样子,老头连忙说我不是他的孙子,医生看了看我,又看看老头,布满了疑惑不解的表情。
“他是我的儿子。”老头说。
医生又把疑惑的眼光在我和老头的脸上扫了一遍,说道;“他是你的儿子?”
“他就怎么不是我的儿子。”老头说着有些生气。“他就是我的儿子。”
“啊。”看老头说得那么坚实,还有些生气之状,医生不得不啊了一声。而后看着我,虽然没问,但那目光也是在询问我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他始终不太相信,年龄相差这么大,竟然是两爷子。
以前老头要我跟他做儿子,我也支支吾吾不反抗就默认了。可现在人多眼多,我怎么好意承认我是他的儿子,要是一传十十传百的连下去,有一天我的父母听到了,我把自己偷来把自己卖给了一个究困潦倒的老头,他们还不伤心到了极点。如果不承认吧,眼前这个老头,实在是可怜的很,我又不忍心,正在我两难之际,我的头自然不自然的就点了点。
我不知道这是下意识的还是迫于无奈的,反正我把头点得似有若无,不过,医生就像是给病人看病一样,用稍微夸大一点的眼光就认为我是点头承认我是老头的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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