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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相对来说并不十分偏颇某一方的时候,你会通过战争看到更多的悲痛,所以我写了一郎。换位思考,当你的国家做了绝对的错事,这种懊恼和愤怒是无可比拟的。日本那么美,可它却有那么不堪入目的瑕疵。如果是我,我无法忍受。啊,跑题了,我是说,看了那么多抗日剧,终于有机会下笔写一个故事,我确实尽了全力。、番外我要写一写抗联。我是辽宁朝阳人,朝阳是个小城,非常小,一天能绕着市区转好几圈,李幼斌老师在这里的清风岭拍了《中国地》,然而这里在当年,只用很少很少的兵力就被占下了。北票是朝阳的地级市,我的老家在那里。北票的煤矿当年很丰富,日本人专门建了车站来运煤,铁路也是他们修的。几年前老车站才被扒掉,但铁路还在用,沿路的能家,金钩等小站还是那些房子,矮小而结实。我的姥姥今年78岁了,日本人来的时候她才7、8岁,我的太姥姥一个人迈着小脚带着她和我舅爷一起,趁夜色穿过小树林跑到河套上游去找太姥爷。姥姥说,两方军队隔着树林放枪,子弹飕飕的过,在夜里是亮的,一截一截的。她不会说,其实就是夜晚的弹道。太姥姥让他们千万不要出声,然而舅爷那时候才三四岁,指着子弹,脆生生的问:“娘,你看那是啥?”姥姥总是叨咕这件事,她说记得最清楚,当时吓死了。北票有万人坑,姥姥说,村子在山那头儿,也没得着什么信儿,就被屠尽了。后来下了场大雨,山上冲下来的水是红的,可臭,上去挖了一下,才知道村子没了。姥姥说,日本人说话听不懂,他们村长听得懂,去给人家当汉奸,抓他们的鸡给日本人去吃,还让他们给日本人补鞋。剩下的她都记不得了,而太姥姥已经走了。太姥姥一生,据说是县城里念过书的,经历了清朝,裹了小脚,后来民国,东北来了军阀,混战,没消停,又来了日本人,后来解放又是公社和大跃进,她活了八十多岁,我还记得她,会掀开那种大柜子,给我冰糖和枣子吃,我九岁的时候她走了。我没机会问起她波澜壮阔的一生。所以很多故事都是离我们非常近的,近的可怕。我看《我的团长我的团》,迷龙唱“九一八,九一八,从那个悲惨的时候”,我流泪了。我想我懂迷龙。说了很多有的没的,这就是我写故人的时候,心中所想的东西。但真的,真的谢谢,谢谢你们给我讲这个故事的信心,我爱你们,爱所有的太太和小天使。最后,我准备好了,来吧,长评们!番外1半折唱念作余欢鹤澜以前不叫鹤澜。他家在前清的时候,是有名的商贾世家,也出过些官,后来时局动荡,家道越来越中落,到了鹤澜祖父这一辈,北平城内待不下去了,便放弃祖宗产业出了北平,到河北一带做生意,慢慢的竟然又起家了。鹤澜便是在逐渐重新殷实的家境中出生的。祖父经历了大起大落,看着尚在襁褓,眉眼却已经显出俊俏的小孙孙,抚须叹道:“不求这孩子以后有鸿鹄志,问安国道,只求他这辈子都顺心快乐。”于是鹤澜就有了名字,沈余欢。愿余生尽欢。然而沈余欢小少爷从小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儿,沈家发现,让这小祖宗顺心是件劳心劳神的事儿,不是前院上房便是后院打狗,要么就去找家里干活的小丫头叫好姐姐。等这孩子终于长到了七八岁可以送去私塾的年纪,厄运也悄悄的来了。鹤澜已经记不清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被谁忽然牵起来,忽然坐上了马车,随便和谁说了会儿话,他便到了青瓦大院儿,很黑,不像家里摆满花盆,里面很多孩子蹦来蹦去,诡异又有趣,像是灰色牢笼里的猴儿,毛皮上落满埃烬。他在一瞬间感到了一种陌生的恐慌和萧瑟,然而转身欲走时,却被人轻易地从背后抱起来,放在桌子上,像一件商品似的摸这里,掰那里,然后,又真的成为了一件商品,带他来的人拿了钱,走了。从此,沈余欢叫沈阑了。一直到十六岁,他都是沈阑。那时候他还没有上台的资格,已经十六岁了,别说算不得角,连脸都没露过。沈阑对此也不甚在意,就依旧练自己的功,唱自己的曲,记忆里锦衣玉食的日子模糊不清。他不是没想过逃走,但几次都失败了,等年岁长了,关于那个家的记忆就淡了许多。戏园子为了让他们记戏词,都会教读书识字,沈阑本就会一些,渐渐的竟比其他人都懂得多,忠君义气,梦里多情,种种都在他心里。他经常去睿王府旁边的街口逛,那里总有些旧书摊子,书便宜,又允许随便翻看。在这个地方,沈阑认识了去买书的教书匠,又过了两年,沈阑十八岁的时候,教书匠死了,沈阑入了共产党。他有了代号,胡笳。北平沦陷的那天,沈阑他们的戏班子想要趁乱逃出北平去,他作为中共特工小组的成员,却是被分到了留守的命令。兵荒马乱之中戏班无暇顾及他这么个小角色,沈阑便看准了时机往城里溜“那后来呢?”风吹过来,鹤澜惊了下,他低头看去,几个兵蛋子坐在他旁边,白牙在黄昏下明晃晃的。他和他们明亮单纯的眼睛对视,他们期待他说出那些充满传奇色彩的英雄故事,就像平时传颂的那些话本般的故事一样,在敌后的险境中力挽狂澜,来去如风。然而现实是剥丝抽茧,又将那根丝缚在每个潜伏者的咽喉上,穿成脆弱的网。鹤澜张了张嘴,他干涩的清了清喉咙,极快的低声说:“后来我遇见一个人,他帮我在城里找到了可靠的身份,再后来,我就完成了任务。”“杀了很多鬼子和汉奸吧,俺们都听队长说了,你走之前在北平城大闹了一场,那黑皮二鬼子死了一条街!枪声响了半宿!”风有点凉,鹤澜在苞谷垛上挪了挪,手指在玉米上来回摩挲,钝痛从指尖传上来。他抬眼望前看去,打靶的士兵们正列队往回走,炊烟升起来了,夜色就要降临。“对,杀了很多汉奸”那天非常冷,枪握在手里,仿佛枪柄长出了棘刺,金属锐利的寒冷刺进骨节里,让人发抖。然而枪管中却是灼热的火药,将子弹推射进敌人的胸膛。许池的上臂中了一枪,棕褐色的麂皮绒夹克被凝结的血块搞得乱七八糟。他的脸上像挂了霜,一点没有平时面对鹤澜时候的笑意。“这帮丫挺的咬上了就不撒嘴”许池咬牙骂了一句,射中了特高课副队长的腿:“哎,对,就你,妈的上次巡查给你爷爷甩脸子!”鹤澜没空听这人借此发泄私人仇恨,他单手替许池抓住失控的方向盘,将许池的汽车拐进纱帽胡同的侧角。许池回过头,受伤的手臂无法使力,他愣是将手肘别进方向盘的空挡里,身子一扭,硬生生将汽车横在了胡同口,把小道堵得死死的。鹤澜将车门一脚踹开,两个人往胡同里面躲去。走到尽头便是死路,旁边一户人家的媳妇出来倒水,一开门见两个浑身是血的年轻后生,骇了个半死,她急慌慌的想要掩门,却被其中一个扯着领子推到了一边儿。许池看也不看,抬枪就比在了女人的脖子上,然而扳机刚刚扣紧,便被鹤澜架住。他回过头,像一头发怒的豹子冲鹤澜低吼:“她看见你了,她被审你就完了!”那黑洞洞的枪口将女人纤细的脖子抵出一个凹痕,仿佛下一秒就要血花飞溅。他知道许池并没有把这人命当做什么值得衡量的物件儿,他也就不讲那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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