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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瑾将莫聆风牢牢箍在背上,低声回应:“再忍忍。”
羌人对挤成一团的三人不再留意,而是很疑惑地看着殷南,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兴奋。
殷南确实是在兴奋,浑身的血液都因此而躁动起来,眼睛、耳朵变得异常敏感,舌头舔了舔嘴角,像是即将饱餐一顿的饕餮。
她往前走了一步,再往前一步,腰间的软剑已经抽出来一指长,眼睛里冒着亮光,迈出了第三步。
男子却忽然往后退了一步。
羌人崇尚自然,他们相信不可思议的神力,也相信自己遇到危险时的直觉,他从殷南身上察觉到两败俱伤的危险。
殷南再进一步,男子又退一步,回到队伍里最小的少年身边,又急又快地说了一串羌族话。
那少年便脱下斗笠,往前走了一步,用流利的汉话道:“各位朋友,我们一家是来归属的,没有恶意,我们马上就离开。”
说罢,他学着文人行礼的样子,拱手揖礼,生疏而滑稽。
在他抬头时,莫聆风睁开眼睛,扫了他一眼,又闭上眼睛,打了个哈欠。
殷南失望地退了回去。
少年重新戴上斗笠,也退回到长辈身边,高大男子领着他们离开,往宽州城方向走去。
走出去十来步,少年忽然回首,从手中抛出一块白色石头,大声道:“送你,美丽的小姑娘!”
那石头极有准头,直奔邬瑾而来,殷南骤然伸手,将石头抓在了手中。
少年笑着跟上家人脚步,很快消失不见,莫聆风转动脑袋,懒洋洋伸出手,从殷南手中取过石头看了一眼,随手又抛在了草丛中。
羌人一走,程廷立刻如同火药一般炸出去二三十步,脱裤子撒尿,哗啦啦尿出一条长河后,整个人都松快起来。
他如释重负,走回邬瑾身边:“咱们去哪儿吃?我请客。”
方才发生的事情,对他而言,已经随着尿一起撒了出去。
莫聆风使劲一揉眼睛,从邬瑾背上扑腾下来,回答程廷:“去有荔枝冰糖水的地方吃。”
程廷翻身上马:“那去羊百福,新开的正店,有羊肉包子和面条,糖水也有很多种。”
莫聆风也上马:“那就去羊百福。”
两人都未曾将此事放在心上,唯独邬瑾揣了心事。
没有战争、看似平静的边关,实则已经波涛暗涌,并不太平。
四人还了马,一同回城,饱吃一顿,程廷先行告辞,继续呼朋唤友的游荡玩乐,邬瑾决定送莫聆风回府,将遇到羌人一事告知赵世恒。
到莫府时,时候尚早,一轮红日,尚未西沉。
邬瑾站在角门外,门楣上的“福泰”二字几经风雨,仍然是干干净净,矮石柱上那两只蟾蜍憨态可掬,看着倒是比王景华要顺眼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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