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卧槽!老贼总算做个人了!”
“泪目了!老贼做人了!”
“凤霞有孩子啦!”
“福贵总算有了些慰藉。”
包括张德华在内的万千读者,因之前有庆之死的脸色终于好了一些,长长的舒了口气!
阅读到这个阶段,实际上读者们也都看出来了,这本书并没有常规意义上的主线剧情,就是讲述着福贵一家的故事!
这种阅读的体验感,是老贼的书籍从来没有带给过这些读者们的。
就算是老贼的小刀盟书友,都根本承受不住《活着》这本书密集的情绪爆发!
以往林秋刀是怎么刀,很多都是铺垫了几十上百万字才刀的,要不就是作品不断的堆积情绪,到了一个点,猛然迸发出来!
无论是漫画作品还是作品都是这样,可《活着》这本书不同。
这本书叙述的人生,就是那种平静,且让读者有些猝不及防的遭遇!
本身书籍的内容就十来万字,中篇,可剧情却不少,这就导致了观众几乎完全在一个无法喘息的阶段。
从一开始的福贵好赌,到父母双亡,再到有庆抽血而死……
一幕幕的悲剧都没有给读者任何喘息的时间,直到这一刻。
凤霞怀了孕,万千读者才真正咧嘴笑了出来,大大的喘了口气!
而家珍的那句:
“要是有庆就好了,他是凤霞带大的,他和凤霞亲着呢,有庆看不到今天了。”
更是令读者们有些伤感。
最初的时候,他们的确是厌恶福贵。
可到了现如今,他们几乎都代入到了福贵的视角。
这就是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所在,更加容易拉近与读者距离,让读者进入“我”这个角色。
让整个故事更具真实性,故事性,更加生动形象,就像是活着这样的故事,如果不是第一人称视角,绝不会有这样的情感输出。
可第一人称视角的写作同样有局限性,即所写的内容不能超过“我”耳闻目睹的范围,所以不便于广阔地反映整体。
换作第三人称视角写作,的确能够将整个故事描绘的更加细致。
可是绝对没有办法做到第一人称视角的情感输出。
《许三观卖血记》就不是第一人称视角,这就说明《活着》的故事,是余老师刻意而为之。
……
老贼的书,永远是让读者情绪转变最快,最大的书。
上一秒,读者们还在喘息,下一秒,就直接窒息了!
张德华的脸色剧变,整个人都有些懵懵的,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些什么……
老贼……
是一点余地都没有给读者们留啊!
【谁料到我一走凤霞就出事了,我走了才几分钟,好几个医生跑进了产房,还拖着氧气瓶。凤霞生下了孩子后大出血,天黑前断了气。】
……
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读者们差点一口老血直接喷出来!
七零下乡,假千金被真少爷夜夜宠 残暴魔尊跪求我别死 账房先生li 穿越主播和她的八百棵墙头草 八零年代娇媚美人 那个爱了很久的朋友 天降萌宝三岁半,被王府团宠了 听说我是神算子 我在暗黑四合院中称王称霸 飘游伞 失忆后多了个女朋友 天灾年,小娘子有亿万物资建桃源 重生商户女,将军心尖爱 这烂世界她非救不可吗 我始乱终弃主角后失忆了 百界穿梭,凡人成仙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路过全世界的小路 东方幻想乡见闻录 美人师兄是九尾狐 喜灰观影:所谓守护
刚存够首付,中了五百万实现财务自由的白婉清一口卡嗝屁。一睁眼,穿到刷过几页的爆款年代文里,成了个炮灰路人甲,还带了个恶毒女配。地狱般的开局,没关系,抛开剧情杀穿满地。只要我没道德,谁也别想绑架我,干尽缺德事,功德999。继妹白莲,脏水泼她和老癞子滚苞米地,撕毁大学通知书,让她去大西北喂猪。后娘恶毒,举报投诉铁窗泪...
很显然,这是跳舞的又一套新书。也将会是跳舞在起点的第五套全本。(注意,这本书是都市YY,呵呵。几乎没有什么神话色彩,更不会再有什么教皇教会宗教圣骑士吸血鬼玉皇大帝之类的东西了)...
嘿嘿,我就吃个瓜,没想到把自己搭进去了!Σ°△°︴秦泽一朝得金手指,以为是末世降临却不成想穿越到盗墓世界,熟知剧情的他本想当一个吃瓜路人甲,却被人揪住命运的脖颈,被迫无奈他只好选择入局。同时,他也有了一帮过命交情的好兄弟,但他没想到的是他以为的兄弟情,慢慢地变质了而本人却傻乎乎的,不自觉落入灰狼们...
时锦从小长在白云观,十五岁时跟随萧家家主萧鹤川回京。二十二岁的萧鹤川看着面前娇娇小小的小孩儿你跟着行远叫我爸爸也可以。眼底毫无波澜的时锦你要是觉得你七岁的时候能生下我,我是不介意叫你爹的。萧鹤川二十五岁的萧鹤川面对出落的亭亭玉立的时锦锦锦时锦爹爹萧鹤川卒...
...
并指青云,气吞幽冥。大道交错,剑者独尊。这是一个人和一把剑的故事!红尘三千丈,琉璃染天香。群雄共逐鹿,剑尊掌苍黄。剑的真谛,万年之秘,以血海无涯重铸登天之路,以亿万枯骨再炼剑道经书。一切尽在太古剑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