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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吃了饭再说!”三个大男人如捣蒜般的点头。阿尔缇妮斯看了看当空的烈日,炎热的气候让她根本毫无胃口,但她不吃,身边的这几个人总是要吃饭的,连日来的奔波,也累得他们够呛,她也有些于心不忍,只好妥协道,“回旅店吧。”四人立刻笑颜逐开,“是!!”*五人一同回到坐落在埃勃拉东城的旅店,说是旅店并不恰当,因为它的结构是用干硬的泥土搭建起来的,整体来说倒像个土窑,由于埃勃拉城地处沙漠,四季干旱,泥土里的水分都已经被蒸发殆尽了,干得比石头还硬,所有聪明埃勃拉人用它来建造房屋,类似于蚂蚁的后宫,简单但却坚固,而且用料也便宜,称得上物美价廉的建筑材料。他们下榻旅店是平民区里的一个驿站,来往的商旅很多,不大的旅店里挤满了人,肤色个异的男男女女都坐在毛毡子上享用美食,但由于她的身份特殊,不便和他们一样席地而坐,只好回到住宿的卧房里用午膳。简陋的泥房里,窄小的空间,在三个高大的男人进驻后,更是狭小无比,活像是沙丁鱼罐头,他们替她铺上一张金黄色的兽皮,然后又拿出黄金的餐具,摆上美食,端到她面前,让她享用。“一起吃吧,别站着,坐下。”他们面面相觑,莫不敢对她不敬,但在她凌厉的视线下,他们也不敢不从,只得坐下,不过没坐那张柔软的兽皮,而是围着她在干硬的地上席地而坐,因为那是只有她才有资格用的东西。“皇妃,您打算什么时候回赫梯。”奥利见她心情似乎好转了,鼓起勇气问道,眼神下意识的瞄向身后的一个袋子,里面鼓鼓囊囊地装满了皇帝陛下的书信——催她回去的书信。“今早勇者又传来了一封。”勇者是他的老鹰,她出来得这两个月,皇帝和她都是通过它来传递信函的。“他又来信了!?”吞下一颗葡萄后,她挑眉问,这男人有时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陛下说,如果您再不回去,那勇者会变成他晚膳里的一道菜。”奥利想起那份信,心如刀割,他的老鹰啊,养了十几年了。“还有呢?”依照他的脾气,不会那么简单。“咦?”奥利突然吞吞吐吐地说不出话来,从腰间的羊皮袋里拿出一块粘土版递了过去,“还附加了小皇子的信。”她显得有些惊愕,含在口里的葡萄还没咀嚼,就滑下了喉,等葡萄顺利滑入胃袋,她才伸手接过,三年来她已经将艰涩难懂的楔形文字融会贯通,读和写都已经不成问题了。土黄色巴掌大的粘土版上,有着一排工整的文字,但笔迹稍显幼稚,看得出来是孩子写得,她不禁露出微笑,开始阅读起来:我最亲爱地,最美丽地,举世无双的母后,您好吗?我是凯洛贝罗斯,您最可爱,最聪明地儿子,我很想您,非常非常想您,就像我养得阿鲁想念肉骨头那样。您快回来吧,父皇他一天到晚都紧绷着脸,还用他那种杀人的视线看着我,恐吓我,父皇说,如果您还不回来,他就要把我吊在城楼上,日晒雨淋,不给食物和水,直到您回来为止。我害怕,真的好害怕,要是您还不回来,我就只有和阿鲁离宫出走去找您了。所以,为了您最可爱地,最聪明地儿子的生命着想,您赶快回来吧。此致您最可爱,最聪明地儿子凯洛贝罗斯,以及不可爱,不聪明的弟弟阿尔玛。看完信,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苦笑不得,她无奈地摇了摇头,将粘土版放进随身携带的金丝软带里,“奥利,我们出来多久了?”“两个月零三天。”有这么久了吗?为了找卡尔,她几乎是不分昼夜,连时间都忘记了,没想到已经这么久了,怪不得……她轻笑,他终于忍耐不下去了。看来是该回去了。下次一定能找到你的吧,卡尔,她在心里默默问道。“明天,我们就起程回赫梯。”视线沙漠的清晨有些寒冷,灰蒙蒙的天空,让繁华的街道看起来萧瑟无比,风儿吹过,只有漫天的黄沙飞舞,此刻还是万籁俱静的时候。突兀地,埃勃拉的城门被打开,传来马匹的嘶鸣声,一列马队进入城门,为首的是一个武将打扮得男人,他焦急的神情仿佛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夹紧马腹,迅速地赶往皇宫,马蹄声声,尘土飞扬,很快消失在皇宫大门前。没过多久,天开始亮了,金色的光芒照耀着大地,天际升起的太阳将寒冷一扫而光,吹过的风也不再是冷瑟的,取而代之的炙热,萧瑟的街道也开始热闹起来。驿站内,阿尔缇妮斯已经早早起身,梳洗完毕后,她整理着行装,打算用完早膳后就起程返回赫梯,因为路途遥远,她必须在尽早穿过沙漠,否则遇到沙尘暴就麻烦了。“小姐,早膳已经准备好了。”门外丽莎恭敬地说道。“进来吧!”丽莎打开门,走了进来,手上捧着冒着热气的肉饽饽,还有一碗羊肉汤。“他们人呢?”阿尔缇妮斯将换洗的衣物塞进自制的布袋里,回身问道。“去喂马了。”丽莎将兽皮摊子铺在地上,再摆上精致的垫子,搀扶她坐下用膳。“真够急得!”她无奈地摇头,昨天她一说要回赫梯,三个大男人高兴得差点把房顶给掀了,然后立刻分批行动,买水的,买干粮的,就怕她会反悔似的。“您出来很久了,是该回去了。”再不回去,皇帝准会先拿他们这些做下人的开刀,其结果是恐怖的。阿尔缇妮斯喝了一口羊肉汤先暖暖胃,对于丽莎的话只是笑了笑,“那倒是,我还真怕他会把儿子挂在城门上。”都用上这种下三滥招数了,她能不回去吗?“陛下是担心您。”估计现在已经发狂了,才会用这种招数。“这次出来的确太久了,他那张脸不知道会黑成什么样?”想来还真有些心慌,她说好了半个月就回去的,结果晚了那么许久,他一定气极了。丽莎扑哧一笑,抿嘴道:“陛下最宠您了,才不会生您的气呢。”最多是吼两句,不过,他们这些跟出来的人就难说了,想到这个她就犯愁,依照陛下的暴戾脾气,指不定会怎么处罚他们,上次是洗马厩,再上次是去挖矿,这次不知道会是什么?她偷偷瞧了一眼正大快朵颐的阿尔缇妮斯,心里暗叹着,同样是女人,怎么差那么多。“丽莎,呆会儿陪我去街上看看有什么纪念品,我答应过儿子要带礼物回去的。”“是。”看她已经吃完了,丽莎递去一条干净的帕巾。阿尔缇妮斯擦了擦嘴角,“我听说,埃勃拉有一种小玩意,叫做缇米,那是什么东西?”“是小孩子玩得玩具,不如就买这个吧,皇子一定会喜欢的。”缇米是类似于中国陀螺一样的东西,颜色很鲜艳,而且转得时候颜色会发生变化,很奇妙。“嗯,也好。”那两个鬼灵精的小子,好动得很,应该会喜欢的。丽莎手脚麻利的收拾好餐具,还有贵重物品,然后替阿尔缇妮斯带上假发,“不给皇帝陛下带礼物吗?”“你们的皇帝还缺什么吗?”不是她没有浪漫细胞,只是一国之尊,还有什么得不到的。“也对,您回去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丽莎抿嘴笑道。“是哦,就怕等我回去了,他真把我当成礼物给拆解了。”她自嘲的说道,她得想好用什么说辞,才好止住他爆发的脾气。话落,丽莎抿嘴偷笑,他们的皇帝陛下的确会拆,不过是在床上拆。“你笑什么?”还笑得那么暧昧。“没有……没有……”她止住笑,连忙否认,赶紧替她穿上披风,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我想卡布斯他们在楼下已经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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