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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回过神来,天空已经灰里透黄,缓缓下压,梧桐树顶端的乌鸦“刮氨一声逃向远方。我把手从袖笼里抽了出来,手就顿时像被谁咬了一口。今天的清晨,我是被冻醒的。我的被子里已经没有一丝热气,脚趾头冻得生生地疼。使我诧异万分一骨碌就坐了起来的还不是这冷;是我的头发,我披散在枕头上面的发丝,有几缕在我的呼吸的气息边缘,它们结了冰!头发在我睡觉的枕头上结了冰,这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奇事。我连忙打开箱子,拿出了棉裤,棉背心,把自己穿得鼓鼓囊囊,连胳膊肘弯过来都要费很大的劲。穿好衣服,我出门一看:我的天!整个世界完全被晶莹的冰凌所包裹,无比地洁净,无比地光滑,每一根线条都是那么圆润!天哪,美极了!我的眼睛眩晕了。我眯缝着眼睛顽强地欣赏着眼前的美景。没有了,由于连日的小雪造成的泥泞肮脏的地面;没有了,台阶上残破的缺口;没有了,路边那把被遗弃的破旧椅子的断肢。不,一切都还在,熟悉的环境并没有离我远去,可一切都变得是那么完整与美丽。这不就是玉宇琼楼吗!这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让我喘不过气来,心中油然而生的是无限的崇拜和折服。这美丽之巨大之磅碍之精致之神奇远远超出了我的心理准备。我惊呆了,心里有小鸟的翅膀在欢快地扑腾。接着我又把自己滑了出去,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用我们在田野里干活时候呼唤伙伴的声音撒野地叫道:你们快出来呀——他们,许多知青,纷纷地跑了出来,一个个都疯了似的欢叫起来!

如果不是大毛的出现,我将继续沉浸在单纯的诗意的快乐之中。

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大毛表情极其严肃,他不胜遗憾和不胜感慨地发表评论说:湖北,湖北这个地方,过去我知道的就是:它是一个美丽的鱼米之乡。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它的气候是如此的恶劣,冬天是这么这么的冷!

我说:你们北方的冬天不是更冷吗?

大毛说:那是外面。房子里面是不冷的。房子里面有暖气,穿一件毛衣就够了。哪有冷得睡不着觉的道理!

我发誓,在我二十岁的人生经历里,我是第一次确凿地听人说北方的冬天不冷,在房间里可以穿毛衣。我不相信天下有这么好的事情。

我说:你吹牛。

大毛说:这还值得我吹牛吗?我们北方就是这样的。我在来到你们湖北插队之前,就没有冻坏过手和脚。不信我可以带你到我们长春去看看。我们的大雪可以厚厚地覆盖整个城市,我们在玻璃窗里看雪景,漂亮极了。并且我们的夏天也没有湖北这么热。

大毛的话在我面前全都变幻成了童话般的形象。它们激起了我强烈的羡慕和嫉妒,还有更阴沉的一种内心隐痛。我生在湖北长在湖北,我从来没有意识到湖北的气候如此恶劣。我在没有意识到它恶劣的感觉中度过了二十个春秋,度过得坦然而自在。夏天有蒲扇与竹床,蚊虫与疟疾。冬天的早晨,洗脸的当然是结着冰的毛巾。寒夜里,奶奶会把那只把手上雕了花饰的紫铜烘炉塞进被窝。后来,妈妈从上海买回来了热水袋。下了农村之后,乡下的猫狗可以暖脚。每年的仲春时节,用生姜水泡洗冻疮的项目是我生活的必然内容之一,在暖融融金灿灿的阳光下伸出冻伤的手、脚和脸,鼻子充满了太阳的香气。这也就是在我的内心深处理解和崇拜太阳的理由之一。对太阳的理解和崇拜又是我把握其他很多事物的参照标准。举例说吧: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共产党,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这些歌在我二十岁之前,我一唱就能够轻而易举地激动落泪。

却原来世界上还有人根本就不会生冻疮!

这是一种残酷的觉醒。我听见我的骨头在绽裂。在我二十岁的那年冬天,在洪湖县委招待所的食堂里,我忘了往口里扒饭。我用十分复杂的眼神望着大毛,悲愤而又忧伤地想,这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呢?

大毛好像有点明白他对我的打击是致命的。他就转换了话题。他转换话题之后说了一些什么,现在的我已经不记得了。我记得的是大毛为了让我彻底地忘却根本就不应该记忆的记忆,他提议我们也去坡上骑自行车。他打赌说他肯定不会跌跤,因为他车技非凡。我说我才不会跌跋呢。我谈不上什么车技,但是我熟悉湖北的油凌和地形。打了赌之后,很快,大毛不知道从哪儿借来了一辆自行车。最后的结果是我们都跌跤了。大毛仅仅是跌跤了而已。

我却扭伤了脚踝。大毛把我扶到县委招待所医务室,鼻尖上挂着清鼻涕的医生心不在焉地给我擦了一些松节油。我的脚踝在当天晚上肿得像发面馒头。大毛只好不停地为我用松节油按摩。我们开始担心明天招生学校会来接人。

大毛用知识面很宽的神态安慰我说:这种油凌的天气,路面根本不能行车。只有等油凌化了汽车才会来。到时候你的脚早就好了。

可是,第二天上午,来接我们的大卡车咯吱咯吱开进了县委招待所的院子。卡车的轮胎上挂着防滑铁链。

武汉这个城市我太熟悉了。我在汉口同济医院出生的那天,这个城市正在下着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雪。当时我的父亲正在省里开会。下午散了会之后,大雪已经封锁了交通。他向省委所在地水果湖附近的农民借了一头毛驴。他骑着毛驴从水果湖出发。由于崭新的长江大桥被各种停滞的车辆堵得水泄不通,我父亲就牵着毛驴坐轮渡过了江。然后又骑上毛驴穿过从前英国租界哥特风格的建筑,来到同济医院看我。仅仅也就是因为发生了这么一个简单的生活片断,我就对这个城市没有了生疏感。我走在长江大桥上十分自然和贴切。我在武汉市芜杂如迷宫般的大街小巷里也不会迷路。关键时刻屏息静气地嗅嗅长江水的气息,听听轮船的汽笛声,我就可以知道自己在这个城市的大概方位;我父亲骑着毛驴的身影,温顺的毛驴在碎石子马路上那踏踏的脚步声,便是我与这个城市永远的无形交流和无形联系。

大毛对武汉市的印象非常混乱,甚至有一点儿厌恶。他认为一个城市有三大城区,而且互相之间都隔着大江大河,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多不方便哪!

我问:什么东西多不方便?

大毛想了想,也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大毛总是弄不清楚汉口、武昌和汉阳的位置。他经常指鹿为马。人在汉阳,说这是武昌吧?人在汉口,说这是汉阳吧。同学们经常笑话他,这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他的自尊心。男人的自尊心就和小孩子一样,经常表现在很不关键的地方,比如他们就是需要装出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其实谁能够什么都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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