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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站在钢琴旁的男人,司马峥惊讶的小声说道。“你认识吗?”从那个男人的衣着品位和天生的潇洒气质来看,他应该不是泛泛之辈,那样优雅的动作和神采,张绮雯大胆的猜测着对方的身份职业。“不认识,但是几年前曾经见过他。”错不了,这就是两年多前在街头表演中看到的那个人,就是他去学校接的陆筝,那个叫做“笛”的男人。他们并没有冒然的上前去和陌生的男人搭话,张绮雯总觉得对方是学艺术的,而她对于艺术家或者还未成家的艺术工作者并没有多少好感,大概是缘于和艺术类的学生共处了四年,对他们的特例独行,似乎刻意营造出的另类气质渐渐感到厌烦,毕竟不是所有搞艺术的人都真的拥有热爱生活的激情,凭着那点特长而恃才傲物,眼高于顶,真不知道自己姓甚为谁的人太多了。司马峥则根本不是会主动去认识陌生人的类型,只是边和张绮雯聊着工作和现在的女朋友,边暗暗观察远处的笛。司马峥回到家中已是快十二点了,打开电脑,连上线,首先接收邮件,一些过去环保协会中的朋友如今还在彼此联系,仍然在构想继续这件可以称作事业的事情,然后他又将今天看到笛的事情告诉给神婆和夏雨天。说来好笑,他竟然和陆筝的两个朋友成了好友,毕业之后就常常见到这两个人,彼此还时常通信,聊聊近况,工作、彼此的生活,只是他们都决口不对自己提起陆筝,明白夏雨天是知道当年他和陆筝的关系的,可是神婆这个聪慧的女孩是否也猜到了?他们既然不提陆筝,司马峥自己也就不曾提起,就这样过了两年多,他以为他该淡忘了陆筝,可是原来他并没有,找了很久才找到的手机铃声,从不开口叫岳凌“宝儿”,对于那时匆匆一瞥的笛记忆深刻……转头,看到电脑旁立着的签名唱片,他自己也笑了,说忘就那么容易么,是真的已经不再在意了?如果是,这仔细保存了四年的生日礼物又是什么意思呢?但是不能忘记又能怎样,时间已经带走了一切的年少轻狂,那样简单纯情的恋情已经不是他该念念不忘的,男人和男人,那是一条可能会毁灭他理想的路。忙于工作的司马峥很快又将这天心中的些许犹豫和不安暂时抛诸脑后,同时也忘记了接收邮件,因为每天工作到很晚,又要陪岳凌在pub里玩,回到家就倒头睡大觉了。周日工作告一段落,他有时间约岳凌出去约会一整天,跟着爱玩的小女生逛街,购物,买了一大堆东西还要既充当男朋友,又是跟班,提款机……不过,如果他们不是这样的约会方式又能做什么?聊天?他们根本找不到共同的话题。一连逛了4、5个小时,岳凌大小姐终于意犹未尽的结束了购物,找了一个餐厅进去吃饭。她根本不知道司马峥最讨厌这样的地方,只要是她喜欢的,她根本不会关注别人接受与否。过去和陆筝出来吃饭,他也任性的不顾自己的喜好,但是司马峥可以确定最了解自己的人也是陆筝,一切都只是为了气他吧?和岳凌在一起,说话的全都是岳凌,她不停地说着她和那些学校中的男生们去哪里玩乐,不停抱怨和某个女孩为了一点芝麻绿豆的事情发生的不愉快……和陆筝在一起,大多时候说话也都是陆筝,但是他不会罗罗嗦嗦一些无聊幼稚的抱怨和指责,生活中的琐事由他优雅平直的嗓音慢慢道来就变成一件件趣闻轶事,他的幽默其实大多是为了缓和别人的情绪而刻意营造出来的,每个人都喜欢听他说话。陆筝绝对不是这样叽叽喳喳的,惹人烦。“hi,你是……”司马峥正紧皱着眉头,回应岳凌时,有人走到他们的桌旁。“对不起,打扰到你们,但是你长得和我认识的一个人非常相像。”司马峥不是热情的人,但这个笛却刚好相反,此刻他正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一脸严肃的司马峥,那种看到新鲜事物般的模样实在不算很陌生了。“我没有什么恶意,真的,我叫莫笛。这位先生,可以告知你的姓名吗?”戒备地望着向自己伸出手的莫笛,司马峥并没有立刻回答他,他不知道这个人为何会对自己如此感兴趣,而且,难道陆筝没有告诉过他有自己这样一个人,若是这么有兴趣,早在几年前初次见到自己就该问陆筝才对。久等不见司马峥开口,旁边的岳凌只是呆呆地盯着眼前的俊逸男士,莫笛也感到尴尬,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在唇边。还好他的朋友门口走来,看到他们,大叫了一声:“天,这人长得和你家宝儿真像!”他家的宝儿?司马峥又皱起眉头,脸色难看了许多。他讨厌这样的说法,好像陆筝是他的一样!“你家宝儿?”岳凌好奇的望着他们,“谁啊?和峥长得很像么?”“不会吧?你们连名字都一样!我如果没有记错,你是认识我们家宝儿的,几年前我们见过一次。”莫笛望着司马峥的神情不仅仅是惊讶或有趣,还有更多的玩味,想探究什么似的。“我的确认识陆筝,但是我们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了,不知道莫先生想知道些什么?”面对司马峥不善的口气,莫笛倒展现出成熟男人的大度,只是微微笑着,那般淡雅的笑容在一瞬间竟让司马峥联想到了陆筝。莫笛掏出自己的名片,递给司马峥,在那种笑容的魅力之下,司马峥不自主地收了下来。简单的白色背景,手写的优雅字体,看不懂意思的音乐符号,那字体和风格他认识——是陆筝的设计,随性却不张扬,没有企图心。名片上也只有莫笛的名字和电话,没有头衔,没有职务,他大概只想让人知道他是谁,不需要别人用某种身份的限制去狭隘的看待他。“我觉得你可以看懂这个设计。”莫笛的笑容此时更像一个包容的大哥,带着赞许和欣慰。可是司马峥不习惯别人用这样的态度对他,他不懂这个人的想法,他们只是陌生人,为何要露出这般对待小孩的宠腻表情,他有点反感他。没有再多说什么,莫笛拿着司马峥礼节性递出的名片和朋友一起离开,转身前说了句“我们会再见的”。“那个人好帅哦,峥,你怎么会认识的?告诉我吧。”一堆理不清的思路,脸色阴沉到及至的司马峥听到岳凌尖细的声音就头疼,如果是熟知他的人,此时一定会放他一个人冷静,绝对不会不识相的去打搅他,但是岳凌就像看不出司马峥喜好一样,同样看不到他的情绪变化,只是自顾自的用撒娇的口气说着。“你烦不烦!”终于忍不住,他厉声冲岳凌低吼。“干什么?你竟然对我这么大声说话!”她是谁,岳家的大小姐,什么时候有人敢和她这样讲话,哪个男人不是对她百般呵护,将她捧在手心上当成宝贝!她会看上他司马峥,和他出来约会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了,他竟然敢不给她好脸色看!是啊,他是在做什么,他难道要毁了这个机会?和岳凌恋爱,尽量讨好她,不是他很清楚的升职机会吗?个人的一切努力都只是个人的,想要成功必须得到旁人的认可,而现在工作能力并不是衡量一个人的所有标准,许多非主观的因素在左右着自己,为了得到必须学会付出和舍弃,舍得,舍去自认为的那套行为方式和原则,才能得到多数人的认可。“对不起,我刚才的口气不好,不是针对你的,别放在心里。”“哼,没有下次了。”“好的。”这天他终于可以早早回到家,一打开邮箱才发现已经积压了太多新邮件,其中神婆的那封邮件带给他的是有关“莫笛”其人的相关报道。原来他真的是搞艺术的,不仅仅是“搞”那么简单,他是音乐世家出身,从少年时期就多次在国内外的音乐比赛中获奖,近几年来更是成为备受关注的青年作曲家,这是个大有来头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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