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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2页)

“滚滚滚。”

*

忙活半天,谁成想周涞到底还是迟到了。

约定的时间在晚上五点,在进校门口的第一颗银杏树下见面。但周涞磨磨蹭蹭,最后匆匆忙忙戴上一顶针织帽,自己开车到z大。

上次来z大东门的时候看到很多小吃,周涞说想尝试尝试。

周涞大学毕业也有好些年了,以前在校的时候就很喜欢吃校门口的小吃。不过她对于学生时代的回忆不怎么美好,顺带对自己的母校也没有太多情感。

学生的口味一向都是很刁钻的,校门口的小吃是经过成千上万的学生品鉴,只有味道好的,才能生存下来。

如果有哪家店在校门口开了几十年,那么这家店无疑就是精品店。

林斯逸说还真有这样的店。

十几年前东门有一家流动的早餐铺,因为深受学生的喜爱,老板干脆就在东门租了个店铺,一租就是十几年。另外还有一家特色的粥铺,如果不早点去占位置,那基本上只能端着粥在外面吃。

诸如此类,还有不少。

林斯逸平时很少在校外用餐,但听说周涞想吃,他中午特地去踩过点,甚至还问了身边的几个吃货,确定了哪几家店是最值得光顾,一一记在了心里。

因为周涞,林斯逸今天的原定计划全部推翻。

换成以往,他会清晨起床绕校操场慢跑五公里,接着再去图书馆看会儿书。下午的时间他会骑着自己的山地车到郊区去逛一圈看看郊区的农作物,如果回校的时间太晚,他干脆在外面简单解决一顿。

骑自行车大概是林斯逸最大的消遣之一。骑行比走路快,但比乘车慢,可以让人更好地去观察这个城市。他手头的那辆山地车刚购入不过一年,之前有一辆二手的山地车已经寿终就寝。那辆二手山地车陪伴林斯逸度过了整个本科时间,也方便他外出去兼职,省下了不少路费。

除此之外,林斯逸也喜欢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会接触篮球纯粹也是身高优势,他一米八八的大高个,难免会被同学拉去球场做个伴,一来二往的也就习惯去打球。

下午林斯逸花了两个小时打球。

大冬天的,穿着单薄的他衣衫湿透,连发梢都被全部浸湿。他今天打得有点狠,另外一队的几个被虐惨,谄媚求饶:“学长!手下留情啊!”

结束后,林斯逸双手撑在膝盖上,微微弓着身子,额角的汗水滴落。

他喘息着,胸腔起伏,浑身上下满满的荷尔蒙气息。

好友商之尧临走前拍了拍林斯逸的肩膀,笑得有些意味不明:“你小子,今天过于反常。”

林斯逸没有反驳。

事实上,从昨天开始,他就很反常。

读书这些年,林斯逸的作息并不算特别有规律,有时候他会忙到凌晨四五点,再补眠到中午。他知道这种习惯并不好,所以尽量避免发生。这两年时间里,他几乎每天都是准时十一点钟上床睡觉。

可昨晚他失眠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干脆起床写坐在书桌前论文,一夜到天明。

*

周涞并没有迟到太久,她停好自己那辆粉红色的跑车之后去寻找林斯逸,发现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就坐在一颗银杏树下面。

今年的冬天来得迟,银杏叶黄得也迟,现在树叶刚刚落了满地。金黄的树叶铺在地面上,跟一幅画似的,美不胜收。

林斯逸打完篮球后他回去洗了个澡,再来便从寝室里出来等待周涞的到来。他坐在椅子上,双腿敞着,双手的手肘搭在膝盖上,微微弓着身子,手上在折着银杏树叶。

林斯逸的人生里,似乎总有那么一大段的时光在静默,在等待。

他习以为常。

周涞就这么远远站着,欣赏了一会儿林斯逸的“美貌”。

林斯逸一袭黑衣灰裤,如同少年般,增添了一抹不同的色彩。他垂着头,修剪整齐的发尾利落流畅,后颈的皮肤凝白。

四年危机[娱乐圈]  玫瑰陛下  大宋王侯  第四天灾,开局自带满级皇子账号  失忆后被迫和宿敌成婚了  死对头竟然对我出手了  这女主角我不当了  六零杂货铺  下次来我家补习  英雄救美后我被条龙碰瓷了  余生多喜欢( H)  宠冠六宫(重生)  重回七零,不做弃妇  重生之一九七八  穿成女配后男主非要攻略我  沙雕校草男装女骗他网恋  凌天剑尊  我的同居房客都是绝色美女  只对你有感觉  帝国崛起:我为大明续命七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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