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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华放下了手中的《人民文学》,眉头紧蹙。
他刚刚看完林为民在上面发表的《霸王别姬》,心中赞叹于小说的精彩绝伦,对林为民更加的崇拜。
同时他也在思索,《霸王别姬》这部小说到底好在哪里?
于华再次捧起杂志,翻来覆去的看。
这一看就是半个多小时,就在他将要放下杂志的那一刻,心中突然升起一股明悟。
《霸王别姬》为什么好?
因为程蝶衣惨啊!
出身低贱,母亲为了让他进戏班子,硬生生用刀剁掉了他的六指儿。为了学戏他吃尽了苦头,甚至改变了取向,成名前被张公公玷污,成名后被袁四爷玷污。
师兄段小楼娶了妓|女菊仙,背叛了他们唱一辈子戏的诺言,他痛不欲生。误食鸦|片他破了嗓,好心收留了小四,却是个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嗡嗡嗡中见识了人性的黑暗,他彻底绝望,挥剑自刎。
于华想着都觉得惨,林老师真是太敢写了,他就没见过这么惨的主角。
于华心中感叹的同时,也在分析。
林老师他为什么这么写呢?
随着想的越来越深入,他想通了。
这人物遭遇的厄运越多,他对抗困难的行动就会越多。有了这种对抗,塑造的人物也就会越丰富和立体。
于华感觉自己悟了!
他举起双手,不顾周围同事异样的眼光,欣喜若狂,哈哈大笑。
他觉得自己找到了文学创造的终南捷径,不二法门。
宣泄了好一会儿,于华才冷静下来,他决定应该尝试一下,把想法变为现实。
下班回到家,他连饭都没吃就把自己锁到房间里,开始创作。
几个小时后,被揉成团的稿纸满地都是。
于华拼命的敲着自己脑袋。
不应该啊,我都悟道了,咋还是什么也写不出来呢?
他郁闷的放下钢笔,在屋子里转了半天,然后又捧起了《人民文学》。
正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于华觉得,林老师在《霸王别姬》这部小说当中已经将小说创作的技巧运用的炉火纯青。
他现在应该属于刚刚悟到其中非常浅显的道理,但还没到将这些技巧吃透,并运用的得心应手。
还是想的浅了,得多读才行啊!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这话是小时候父亲经常对他说的,于华今天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他决定了,先把《霸王别姬》看上二十遍。只有达到烂熟于心的程度,才能窥到林老师在这部小说中蕴藏的创作智慧。
远在千里之外的林为民并不知道,自己的一部小说彻底的改变了一位青年作家的创作理念。
他也不会知道,在若干年后的采访中,当记者询问于华为什么他写的作品主角都这么悲惨时,于华会把他这个创作路上的领路人给供出来,林为民也因此成为广大万千读者口中的“老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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